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因行业本身特殊要求限招男性外,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身体健康要求另有规定: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1.68m以上,裸眼视力任何一眼5.0以上;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1.65m以上,裸眼视力任何一眼4.8以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以上两个专业不予录取。
(5)录取具体方式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B、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C、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E、无专业加试要求。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报考国际航运业务管理、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