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择优。
二、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三、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规定,依次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缺额数调档。
2、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为: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第一、二、三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调配办法(志愿级差按1-3分确定);第三专业志愿后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择优调剂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4、单科要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艺术类)的考生,其英语单课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控制标准将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5、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6、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即平均每学年收取学费约3960元(艺术类7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4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96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