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一)2007年学校面向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宁夏、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新疆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2650人,面向浙江省招收专科生613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网站查询,或向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二、录取
(一)学校所有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二)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
2、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5分(含)以上;
3、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55分(含)以上。
(五)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报考嘉兴学院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以高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我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1、普通本科批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报考嘉兴学院,且高考成绩高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20分(含)以上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
2、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对普通本科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报考嘉兴学院录取的考生,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本科控制分数线50分者免4年学费再奖励5000元,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本科控制分数线40分者免前2年学费再奖励2000元,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本科控制分数线30分者免第1年学费再奖励2000元。
(七)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他本科专业为3960元/生.年。
2、专科:初等教育专业3600元/生.年,医学类专科专业为13000元/生.年,商务英语、应用日语和服装设计专业各为10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学校根据学生经济条件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
四、其它
(一)学校将在本科新生中根据高考成绩、特长及志愿按一定程序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应用工程类”和“经济管理类”综合强化班,实行“通识教育+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选派优秀教师进行单独教学,以加强基础训练,为将来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强化班”的同学在专业选择、课程选修、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并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