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类考试科目可供学生选择
高考后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
在现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基础上,根据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新课改高考方案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按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
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考自选模块,增加测试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由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或专业自主决定是否选用此考试科目组。自选模块由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IB选修模块的18道题中,自主选答6题。
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基本对应现有的第二、三批录取院校。
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增加技术考试,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对应现有的第四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技术科目包括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先由学生自主选考一门,条件成熟时二者皆考。此外,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类别。高考后,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上一批院校录取结束后,再划定下一批分数线,填报下一批志愿。每批按其对应的科目组合计算总分。
相关负责人认为,分类测试、分批选拔,打破了以往科目设置高度统一的模式,使不同类型的学校能选拔到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学生;使不同程度的学生能量力而考,减轻相当部分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它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有利于培养既有必备的知识基础,又有个性和特长的专业人才和劳动者。
技术和英语听力考生每年可考两次
第一批录取院校可自主选择采用一类或二类考试科目
记者还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英语听力、技术考试每年有2次全省统考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次数、选择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两年有效。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以及备考压力,弱化一次考试偶然性的作用,同时避免因设备和环境等出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首次考试时间分别为2008年的9月和10月,高二学生可参加考试。
此外,新课改高考方案中,学生和招生院校的选择性都有进一步的增加,如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在自选模块的考试中自主选择考试模块;在技术和英语听力的考试中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自主选用其中的一次成绩等等。扩大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体现在: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可以自主选择采用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考试科目组;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