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代码:13002
浙江省代码:055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温州经济开发区甬江路1号
三、办学地点:温州经济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 325011
五、办学类型:国有民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照考生德智体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按照浙江省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录取。
2、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其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满的专业中,直至录满为止。当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要求调剂的,须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长的服从调剂保证书。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3、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4、专业加试要求:无。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对加分出档的考生,原则上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2)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录取。
八、学院2008年招收普通高中生1530名,单考单招(三校生)50名(以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九、学费住宿标准:学费住宿费经省物价部门备案,按办学成本收费,每学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800∽1200元。
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样式)。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6533927 86533901 86533903
(二)传 真:0577-86533927
(三)联系 地址:温州经济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E-mail地址: zsb@mail.zjdfc.com
(五)院校 网址: www.zjdfc.com
(六)学院招生联系人:黄成良
学院招生负责人:林秉祎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