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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高考首考成绩发布 考试院解答等级赋分是怎么来的
2015-11-24 18:05:57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浙考 记者 吴俏婧  编辑: 成竞

  浙江在线·教育新闻网11月24日讯(通讯员 浙考 记者 吴俏婧)记者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昨天下午6:00起,新高考首次学考选考成绩已经发布,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新高考下的学考选考成绩,与以往传统的考试成绩有所不同,并非直接体现卷面分。学考和选考成绩究竟是怎么得来的?省考试院进行了权威解答。

  学考的成绩总共划分为ABCDE5级,其中E为不合格,E等比例不超过5%。每个等级划分比例情况如下表。学考以当次当科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70分)为依据,按照下表的等级比例,按照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

学考科目的等级划分

等级

A

B

C

D

E

人数比例%

15

30

30

20

不超过5

  由于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所以这次考选考的考生,同时把学考也考了。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也会把选考的考生全部计入划学考等级的基数。换句话说,就是选考可以“一考两用”,既能获得学考等级,同时又获得高考选考科目赋分。

  比如:有10万学生考某一科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该科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该科目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该科目选考等级。

  而选考的成绩,则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100分)为依据,根据下表的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21级,并按下表的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选考科目以学考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赋分40分,最高分100分。

选考科目的等级划分和赋分

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人数比例%

1

2

3

4

5

6

7

8

7

7

赋分

(计入高考总分)

100

97

94

91

88

85

82

79

76

73

 

等级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人数比例%

7

7

7

7

6

5

4

3

2

1

不超过1

赋分

(计入高考总分)

70

67

64

61

58

55

52

49

46

43

40

  具体怎么赋分?给大家举个例子,假如小明本次某选考科目卷面成绩85分,他这个成绩位于全省考生的7%-10%,按照上表对应第4等级,他本次选考科目的赋分就是91分;如若在后续选考科目中得到的赋分是88分,那么2017年的高考就以本次91分(较高分)计入总分。

  另外,省考试院还提醒,假如考生如对自己的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可以在11月26日17:00前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查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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