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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方案
2016-02-22 10:50:40  来源: 浙江在线·高考频道    编辑: 成竞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我院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以有利于我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利于促进我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探索形成符合建设类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招生考试评价机制。

  (二)招生原则

  规范提前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机构

  学院成立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以保证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提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教学系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工作机构

  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院职能部门与相关教学系部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根据招生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处理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监督机构

  学院提前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为提前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三、招生规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规模

  1、招生专业: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城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等8个专业(方向)。

  2、招生计划

  学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总计划为31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对象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建筑设计

普高生(文、理科)

25

三年

7500元/年

建筑设计(中美合作)

普高生(文、理科)

25

三年

15000元/年

工艺美术类

2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普高生(文、理科)

20

三年

6600元/年

工艺美术类

1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建筑类

45

三年

6600元/年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建筑类

45

三年

6600元/年

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

普高生(文、理科)

40

三年

60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城管)

计算机类

40

三年

6600元/年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
(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联合办学)

普高生(文、理科)

20

三年

6000元/年

电子电工类

20

   (二)报考条件

  1、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毕业生;

  2、考生可以报考不超过5所提前招生的高职院校;

  3、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我院提前招生专业中的1个专业志愿。

  四、招生程序与录取规则

  (一)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院提前招生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16日20:00前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注册报名。

  2、网上缴费

  报名考生于2016年4月17日—2016年4月20日登陆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zjjy.net)进行缴费,已网络报名而不按时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提前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提前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3、现场确认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地址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经高中学校盖章);

  (2)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中职生不必提供);

  (4)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职业技能成绩(仅中职生提供);

  (5)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1份;

  (6)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考试选拔

  我院提前招生的考试选拔由基本依据和综合测评两部分组成。普高考生的基本依据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职考生的基本依据参考考生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学院对基本依据成绩不再组织考试;综合测评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普通高中考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考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

  (1)成绩计算

  选拔成绩(600分)=基本依据(300分)+综合测评(300分),其中建筑类的综合测评分为文化素质测试(280分)和技能竞赛计分(20分)两部分。

  (2)基本依据

  普通文理科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作为基本依据,报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专业的考生参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地理、物理、信息技术六门成绩;报考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的考生参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政治、信息技术六门成绩。基本依据满分分值300分,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50分,B等计40分,C等计30分,P等计20分,其他不计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院予以认可。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我院才予以认可。

  中职考生以考生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基本依据,满分300分。

  (2)综合测评

  报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评主要测试科目为美术基础,考试内容为Ⅰ.素描Ⅱ.建筑风景速写;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300分,其中素描测试满分分值180分,建筑风景速写测试满分分值为120分;评分标准:Ⅰ.画面构图完整36分、造型结构准确72分、画面整体协调36分、刻画深入36分;Ⅱ.布局合理24分、主题突出48分、艺术表现48分。

  报考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试科目为技能考试和面试,测试满分分值300分。1)技能考试满分分值12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为作文写作;2)面试满分分值180分,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7-12人组成一小组,每小组测试时间30分钟。

  报考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评科目为技能考试和面试,测试满分分值300分。1)技能考试满分分值15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为高中物理电工;2)面试满分分值150分,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7-12人组成一小组,每小组测试时间30分钟。

  工艺美术类、计算机类、电子电工类中职考生的综合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30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00分。建筑类中职考生的综合测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技能竞赛计分。文化素质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280分,语文90分、数学100分、外语90分;考试按照2016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技能竞赛计分是指建筑类中职学生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工程造价、建筑CAD、建筑装饰技能等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的,额外计20分;个人二等奖的,计15分;个人三等奖的,计8分;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工程测量、建筑设备安装与调试等中职院校技能比赛团体一等奖的,计20分;团体二等奖的,计15分;团体三等奖的,计8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计分。上述计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计分须在学院纪检部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处共同在场集体确认。

  (3)查询与复核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折算后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查询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可以提出核分申请,核分申请以书面形式传真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学院将以书面传真件为准进行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核分结果将在招生网上公布。

  5、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

  学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以1:1.2的录取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后百分之二十的考生作为备录取考生名单。

  6、录取名单公示和网上确认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将经学院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在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则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报考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的考生无色盲。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普高生(文、理科)和中职生两类对象按计划录取。普高生源的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不低于180分,报考建筑设计(中美合作)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不低于150分;中职生源的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报考建筑设计(中美合作)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150分。

  5、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文理科考生按综合测评、数学、物理(政治)、英语、语文、地理(历史)、信息技术排序,中职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6、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若专业报考人数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0%,则按照报考该专业人数的50%录取;

  8、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录取工作在2016年5月上旬前完成。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10、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详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一般为县级以上)。

  2、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五、招生进度与时间安排(暂定)

程   序

内   容

日   期

制定方案

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2015年12月10日

宣传部署

公布招生章程、确定宣传方案

2016年3月1日前

考生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至2016年4月16日止

考生缴费

考生网上缴费确认

2016年4月17日-20日

考生测试

现场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

2016年4月22日

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2016年4月23日

成绩查询

2016年4月27日

成绩复核

2016年4月27日-28日

录取确认

拟录取考生登陆服务平台确认

2016年5月9日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取递补为拟录取

2016年5月10日

递补为拟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2016年5月11日

递补未满,根据缺额计划继续将备录取递补为拟录取

2016年5月12日

二次递补为拟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2016年5月13日

仍有计划未完成,继续递补

2016年5月14日

结束网上录取

2016年5月16日

公示录取名单

2016年5月17日-30日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2016年5月31日

   六、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所有参加提前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提前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根据教育部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3: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的首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之一,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学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紧贴建设行业设定人才培养目标,遵循“为浙江建设行业创新发展作贡献,打造浙江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和摇篮,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能力”的办学宗旨,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建设人才,创建国内一流高职院校”为办学目标,依托行业、企业、校友三种社会力量;实施专项、综合、顶岗三段育人模式;推进教育、技术、培训、对口合作四大社会服务的“334”办学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安心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钱江二桥南岸萧山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22亩,建设投资7亿多元,建筑面积达18.5万平方米。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总计划为31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第七条 建筑设计专业主要培养建筑设计的技术技能人才,包括中小型民用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毕业生同时还具有初步的建筑设计事务管理能力;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较好的专业绘图技能、建筑效果图表现技能和一定的建筑设计能力。建筑设计(中美合作)专业是经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外司〔2012〕772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批准书编号:PDE33US3A20110537N),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合作举办。学生在国内三年由中美双方师资共同培养,成绩合格获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专科(高职)文凭和美国的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副学士学位。通过学习,能在中外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单位从事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效果图制作和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专业主要培养掌握从事建筑动画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具有创建各种建筑模型能力,能完成各种场景的室内外表现效果图、后期建筑效果图的合成处理;具备从识图、手绘、平面制图、室内外三维建模、渲染、建筑动画制作、后期合成的全套设计制作解决方案。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强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学生具备较强的识读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图纸的能力、构件承载能力验算能力、基础工程、深基坑工程等施工技术的应用能力、现场组织和协调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各类地下工程及隧道的施工、监理、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及技术管理工作。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现代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能够从事行政事务处理、招投标事务管理、建设行业企业档案管理、会务组织、辅助决策等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文秘专业基础知识和招投标管理、建设行业企业档案管理、办文、办会以及办事等专业技能。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工程测量、地籍测量、房地产测绘、数字化测图技术等测量工作和土地地理信息技术管理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能够在国土资源、房地产估价及经营、城镇规划、区域环境、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基础测绘等领域,从事房产、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等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城管)主要培养智慧城管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智慧城管专业技术知识和过硬的智慧城管技术专业技能,能够从事智慧城管信息采集管理、数据统计、系统维护等工作,并且有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能胜任相关智慧城管相关企业的管理工作。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是学院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联合办学的专业,主要培养适应房地产经营和房地产资产管理需要,具备与智慧园区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从事智慧园区数字采集、数据统计、网络系统维护和运营推广、房地产中介服务等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通过三年学习,掌握房地产估价及销售、APP应用开发、智慧园区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智慧园区信息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院提前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16年4月16日20:00前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注册报名。

  第九条 考生可以报考不超过5所提前招生的高职院校;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我院提前招生专业中的1个专业志愿。

  第十条 报名考生于2016年4月17日—2016年4月20日登陆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zjjy.net)进行缴费,已网络报名而不按时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提前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提前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资格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地址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经高中学校盖章);

  (2)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中职生不必提供);

  (4)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职业技能成绩(仅中职生提供);

  (5)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1份;

  (6)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第五章选拔考试

  第十二条 我院提前招生的考试选拔由基本依据和综合测评两部分组成。普高生的基本依据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职生的基本依据参考考生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学院对基本依据成绩不再组织考试;综合测评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普高生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普通高中考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考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

  (1)成绩计算

  选拔成绩(600分)=基本依据(300分)+综合测评(300分),其中建筑类的综合测评分为文化素质测试(280分)和技能竞赛计分(20分)两部分。

  (2)基本依据

  普通文理科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作为基本依据,报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专业的考生参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地理、物理、信息技术六门成绩;报考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的考生参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政治、信息技术六门成绩。基本依据满分分值300分,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50分,B等计40分,C等计30分,P等计20分,其他不计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院予以认可。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我院才予以认可。

  中职考生以考生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基本依据,满分300分。

  (2)综合测评

  报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评主要测试科目为美术基础,考试内容为Ⅰ.素描Ⅱ.建筑风景速写;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300分,其中素描测试满分分值180分,建筑风景速写测试满分分值为120分;评分标准:Ⅰ.画面构图完整36分、造型结构准确72分、画面整体协调36分、刻画深入36分;Ⅱ.布局合理24分、主题突出48分、艺术表现48分。

  报考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试科目为技能考试和面试,测试满分分值300分。1)技能考试满分分值12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为作文写作;2)面试满分分值180分,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7-12人组成一小组,每小组测试时间30分钟。

  报考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评科目为技能考试和面试,测试满分分值300分。1)技能考试满分分值15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为高中物理电工;2)面试满分分值150分,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7-12人组成一小组,每小组测试时间30分钟。

  工艺美术类、计算机类、电子电工类中职考生的综合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30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00分。建筑类中职考生的综合测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技能竞赛计分。文化素质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280分,语文90分、数学100分、外语90分;考试按照2016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技能竞赛计分是指建筑类中职学生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工程造价、建筑CAD、建筑装饰技能等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的,额外计20分;个人二等奖的,计15分;个人三等奖的,计8分;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工程测量、建筑设备安装与调试等中职院校技能比赛团体一等奖的,计20分;团体二等奖的,计15分;团体三等奖的,计8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计分。上述计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计分须在学院纪检部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处共同在场集体确认。(3)查询与复核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折算后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查询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可以提出核分申请,核分申请以书面形式传真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学院将以书面传真件为准进行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核分结果将在招生网上公布。

  第六章考生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报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的考生无色盲。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普高生(文、理科)和中职生两类对象按计划录取。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以1:1.2的录取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后百分之二十的考生作为备录取考生名单。普高生源的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不低于180分,报考建筑设计(中美合作)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不低于150分;中职生源的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报考建筑设计(中美合作)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150分。

  第十七条 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文理科考生按综合测评、数学、物理(政治)、英语、语文、地理(历史)、信息技术排序,中职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将经学院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若专业报考人数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0%,则按照报考该专业人数的50%录取;

  第二十条 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第二十三条 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详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招生监督电话: 0571—82606929。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将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建筑设计(中美合作)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建筑设计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城管)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第二十七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具有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第二十九条 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邮政编码:311231。

  招生咨询电话: 0571—82871234,82606765(含传真)。

  咨询网址:学院招生网(http://zsw.zjjy.net/)。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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