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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6-05-19 10:15:37  来源: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在线    编辑: 成竞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我校2016年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优胜或在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方向有突出表现的浙江省理科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类/专业

计划数

招生学科类/专业

计划数

理科试验班类(00)

5

理科试验班类(华罗庚数学科技英才班)

2

理科试验班类(严济慈物理科技英才班)

2

理科试验班类(卢嘉锡化学科技英才班)

2

理科试验班类(贝时璋生命科技英才班)

2

工科试验班(钱学森力学科技英才班)

2

工科试验班(计算机与信息科技英才班)

2

工科试验班(包含力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9

数学类

3

物理学类

10

化学类

6

地球物理学类

5

生物科学类

8

材料类

5

电子信息类

10

计算机类

6

核工程类

8

环境科学

5

经济管理试验班

8

合计

100

  三、选拔程序

  1、考生于2016年5月29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并确定志愿,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2、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6年6月1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2016年6月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用120元整(皖价费[2009]60号)。

  3、我校于2016年6月14日组织综合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面试为辩论式小组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探究精神、科学思维、创新思考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科学与工程问题的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奖项,或在全国中学生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推荐,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4、我校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由高到低按总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生,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办法

  1、公示合格的入围资格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高考成绩应达到浙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我校对资格生的高考数学和理综成绩加权,并将加权后高考总分、我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5:4: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公式如下:

  其中:我校测试满分折算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等级为A者换算为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5分。

  3、我校按资格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单项(以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加权后高考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换算成绩为序)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综合评价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4、我校在2016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9日前

  2、材料审核:2016年6月1日前

  3、网上缴费:2016年6月5日前

  4、综合测试:2016年6月14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七、其他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提供考生成绩证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考生选拔资格,并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2、“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551-63602591。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执行;本招生办法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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